岂曰无衣
张 玉
一
盛京是一座怀旧的城市,一年四季天总是钢蓝色,明朗中夹着沧桑。太阳经过云层的过滤,深远而白亮,像一个中年男子,包容,令人遐想。走在桐荫夹道的街上,不时会碰到装饰得古色古香的茶馆,二胡声咿呀地传出来,让你记起它曾经是繁华的旧都。盛京有很多保存完好的宫殿,在高楼大厦与亭台楼阁中穿梭,时间久了,你便会适应这种类似于穿越时空的错觉。在这样的一个城市里,现代与古典不动声色地切换;所以当那些穿着衬出玲珑曲线的旗袍的女子进出于灯火通明的酒店和商场时,你会觉得这里有民国旧影在此穿梭。
一环路某个路口有一个临街小店,店名叫“无衣”,招牌的装饰很简单,黛青色的底,“无衣”两字是规矩的馆阁体,在偏左的一隅,淡金色。两个字最后一笔都婉转跌宕,笔意晕散在青色中,如一个缠绵旧梦。招牌最下方有几个黑色的小字“订做旗袍”。
这是夏日的午后,卷闸门缓缓升起,阳光一拥而入。店主江慎正坐在黑色柜台后的水曲柳靠椅上看书。他左手的货架挂满了各种花色的绸缎,右侧是成品,为了防灰,上面罩了一层珍珠灰的薄纱,隐约露出的旗袍花飘柳荡,惹人遐思。
“你好,我想订做一套香云纱旗袍,参加晚宴用,可以吗?”一个柔软的女声响起,带着一点低哑。江慎打量了一下,女客挽着发髻,着一袭青色竹叶纹旗袍,色调素雅,举止间有一番古典气质;她款款走入时,旗袍特有的东方风韵便从她周身散发开来。以他的经验,她身高在一米六五左右——穿旗袍的最佳身高。她骨肉停匀,有浑圆纤细的肩膀和腰肢,这样的身段天生就应该摇曳在旗袍里。
江慎仔细地为她量体,跟她选定布料、款式,便在柜台上开了收据。签名的时候,江慎发现她的字很美,字迹清瘦,他想她一定是一个有文化底蕴的女人。
“钟采蓝……终朝采蓝?”
“是的。”钟采蓝有些意外的样子,似乎没想到一个旗袍店的老板也会读《诗经》,不禁刮目相看。她侧头一瞥,正碰上他的视线,眼中盛着温暖的亮光。
“这是我的名片,小姐请在一周后来取成品。”江慎说着从珐琅名片盒中抽出一张制作精巧的竹制名片递给钟采蓝,比一般名片略大,边缘处有镂空碎花,正中刻着名字。
“好,拜托了。”
她来取旗袍时,头发没有挽起,松散地披垂于背,像一匹闪着光泽的香云纱。当她试穿上旗袍时,活脱脱一个上世纪的大家闺秀。江慎对她的印象十分美好,后来她又来过几次,每次订做的旗袍样式都不一样,但都很美。江慎知道了她是一个平面设计师,做广告和书籍的美术设计和版面编排。她能懂得江慎制作的旗袍之美,每一赞叹都正中窍要,令江慎有知音之感;偶尔她提一点小小的要求,总能锦上添花,江慎十分欣喜。
江慎在盛京故宫的门口遇到钟采蓝,其时天光微淡,钟采蓝站在红墙前,安静得像一尊玉雕。“钟小姐,我送你回去?”
“好的。”钟采蓝略一沉吟,极有礼地回答——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以礼相待,意味着她对他依然生疏。
“钟小姐,你住哪里?”江慎看到散开的安全带,习惯性地欠身拿起了靠近他这边的一段,准备为钟采蓝系上。
“江先生,我……我自己来。”男子的气息扑面而来,钟采蓝脸上飞红,她向外移了移身子,扣好了安全带。
“对不起,冒昧了。”江慎感觉到钟采蓝的不自在,意识到自己态度过分亲昵。他有点尴尬,却更喜欢她不经意的腼腆,方才欠身时闻到的那股淡淡的玫瑰香让他怦然心动。
“我住在百花小区。”钟采蓝转移了话题。
CD盒中正好有一张应景的专辑,江慎按下播放键,陈升的歌声幽怨传情:
ONE NIGHT IN BEIJING
我留下许多情
不敢在午夜问路
怕走到了百花深处
人说百花的深处
住着老情人 缝着绣花鞋
面容安详的老人
依旧等着 那出征的归人
ONE NIGHT IN BEIJING
你可别喝太多酒
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
看得出钟采蓝喜欢这首歌,刘佳慧曼妙的吊嗓中,车内的气氛不再尴尬。两人偶或闲谈几句,大多时候,看着窗外夕阳的余晖。陆离的云影悠悠而过,如一块长长的云锦,显出盛京特有的舒缓雍容的美。
“前面右转,门前有棵泡桐的楼就是。谢谢你送我。”钟采蓝嫣然一笑,江慎心想,这也许是一个美好的开始,不是吗?
二
时间流逝如飞电,盛京的冬天冷意入骨,江慎的生意比夏天忙了许多,因为定制金丝绒和夹棉旗袍的顾客多了,他不得不连日加工来完成订单。这天他已连熬了两夜,正疲惫不堪时,门被推开,钟采蓝笑吟吟地走进来。
“你没休息好吗?”她指着他的黑眼圈,调皮地笑。
“是的。这几天太累了。”他感动于她的关心,急于把握这难得的机会,他几乎是脱口而出,“钟小姐可否陪我喝一杯茶?我正要出去走走,隔壁就是茶楼。”
“……好。”
茶楼并不热闹,怀旧风格,钟采蓝今天穿着深色旗袍,联珠纹错落有致地散布其上,素面朝天,有旧上海名媛的书卷气,与这里的环境丝丝入扣。江慎就像躲过现世的喧嚣,来这里做一个追梦的痴人。
“要点什么?”江慎极细心地将菜单正面向着钟采蓝。
翻开的那一页是绿茶,每一种都配有一幅精致的照片。钟采蓝看过那些美丽的名字,抬头对江慎说道:“一杯铁观音。点心随你吧。”她语调轻柔,如同天籁。
“铁观音?女人喝这个伤胃。你喝玫瑰花茶吧,养颜。”
钟采蓝微笑点头,顺势问道:“江先生怎么会做旗袍呢?好想听听你的故事。”
江慎不由失笑:“男人做旗袍,很奇怪吗?”
“是有点怪,但是我看到你的剪裁,真是行云流水,自然极了。”
“其实没什么好奇怪的,最好的女装设计师一向都是男人,因为只有男人才会欣赏并懂得女人最美的瞬间。”
“那么你说旗袍的发明者也是男人吗?我不信,它可是民族服饰。”
“不。旗袍这种东西虽然以旗为名,但它并非旗人的传统服饰,而是民国时结合了汉服、满服以及西洋风格,多种元素融合的产物,但它最具东方神韵,适合中国人穿。因此它长盛不衰,引领几个时代的潮流。”
“是吗?我一直以为旗袍就是旗人的遗存。”
“不是这样,但是我的店,却是先人的遗存——我家曾经是宫廷绣工,祖传的满绣手艺。那时候帝后的礼服我们家的先人都曾经绣过。有海水,有龙凤,我小的时候见过家里收藏的补子:那是官员的官服上用的;是仙鹤纹,一品文官的饰物。”
“你知道得真多。”钟采蓝由衷赞叹,“那你也会绣东西吗?”“会,但是不太精湛。我有时候也会在旗袍上绣一点东西,你的旗袍下摆和腰间,我曾经绣过几朵玫瑰和一只蝴蝶。”
钟采蓝抚摸着腰间的蝴蝶,心中温暖:“家族的传承,想一想都那么传奇。”
“只可惜后生如我,辜负了先人的智慧心血。”
“怎么说?”
“许多好的技艺都失传了。比如说,旗袍的工艺、满绣的针法……我们穷其心智,终不能及古人一二……
钟采蓝看着他深邃的眼睛和端茶的手指,有一种靠上去的冲动,默契是一种感觉,有的人天生就和你意气相投,能与你惺惺相惜,这种感觉与相识的时间长短无关。然而现在似乎有点迟了,她已有男友,正在谈婚论嫁中。她心里有些遗憾。钟采蓝缓缓吐了一口气,看了一眼手中的瓷杯,青白的釉面,勾勒出了几枝忍冬,配着绯色的玫瑰花,清丽中有娇艳。
转眼又到了春天,二人交往熟稔,钟采蓝婉转流露出名花有主的信息,江慎十分失落,但知道缘分不能强求,于是以一种朋友的状态相处。钟采蓝带男友来过,他叫陈家梁,是高大俊朗的男子,穿藏青色西装,有历练商场的气度,一望而知身价不菲,江慎自知不敌。他依然会为钟采蓝的衣襟刺一点花草,只是没有再绣过玫瑰;那样繁复精美的满绣,是要奉于心爱的女子。他当然想绣给她,却不知她会不会喜欢。
钟采蓝许久没有做新的旗袍了,这一天她来到“无衣”,人憔悴了很多,她没有穿旗袍,穿着雪纺裙子,画了个烟熏妆。
“你是不是觉得我换了一种风格?”钟采蓝清秀的杏眼里漫起一层愁意。
“女为悦己者容?”江慎问——一个女子突然间有了这样大的变化,必然是为了心仪的男人。
钟采蓝不语。
“没有人能一生只穿一种衣服,就算宋美龄,也不会每天都穿旗袍。美有千万种,你穿时装也很美;但你并不开心。怎样的你才是真实的你呢?”江慎问道。
“我愿意为他穿时装,可是他不喜欢我的旗袍。”钟采蓝一声喟叹。
江慎心中有万语千言,但是最后只是说:“他是个很优秀的男人,如果你那么爱他,可以尝试改变一下。”他笑着:“等你结婚时,我送你一件最美丽的旗袍。”
“真的吗?”钟采蓝眼中浮起笑意。
江慎颔首:“我有一件珍藏的衣料,是奶奶留给我的。它十分珍贵,是当年的贡缎,在古代,这些丝绸从遥远的南方跋山涉水,沿着东北丝路走过山海关,来到盛京。”
钟采蓝小小地惊叹一声,继续笑起来:“我可以先睹为快吗?”
绸缎徐徐展开,钟采蓝被这极致的美震撼了。秋香色的底子上,错落织成不同色泽的花叶:浅紫、藕荷、雪白……钟采蓝没有见过这么美的衣料,每一条丝线都那么美,像散落人间的情丝,织满了心。空气中盈满了岁月的寒香,不知今夕何夕……但是等等……钟采蓝揉揉眼睛:“这是什么?”
江慎的脸一下子变得苍白。他不可置信地伸出手去触摸,随即自嘲地笑了:“时间太长了啊……”
那绸缎的中间部分,被虫子蛀出了密密的小孔。
是的,这就是岁月,这就是人生。当你于千万人中遇到深爱的一个,你就能与她携手吗?所谓有缘无分,这就是最好的注解,因为来得迟,所以你无法走进她的人生,所以只能看着她为别人而容,所以就连送她一件沉淀了血脉深情的华衣也不能做到……江慎默默将贡缎卷起,慢慢地说:“我另外选一块衣料吧。”
三
黄昏的暗淡阳光在窗口浮动,江慎送走最后一个顾客,直起腰看墙壁上挂着的绣幅,上面复杂的针法在金色的光线下更为斑斓陆离,浑圆的山顶在图中隐现,边缘已磨损了,一只驯鹿神态模糊,遥望着辽阔的平原。暮色彻底隐去,天空开始下雨,江慎打开灯,整理散落在柜台的丝绸。他站在窗前观望盛京的夜雨,然后拿出手机,拍下橱窗中忧伤的旗袍。
旗袍中忽然闪出一个人。钟采蓝匆匆跑过橱窗推开门:“啊,江慎,我今天淋雨了,在你这里躲一会儿吧。”她打开公文包取出一沓设计稿,还好,那皮包她紧紧抱在怀里,一点没淋湿,雪白纸张整齐地叠在一起。她微笑着,掏出手绢擦拭头发,有一点狼狈。
江慎为她沏了一杯热茶。钟采蓝说,她在附近的一家酒吧谈一单生意。江慎知道那家酒吧,新开的,离他的店只有一百多米。她说她给他们做吧台和壁饰的造型设计,这家酒吧在冰雕节会举行盛大的活动。但是她的设计理念与酒吧老板的构思有冲突。老板说要以夸张华丽的印象画为主打,突出城市的时尚感,引起狂欢即视。而她认为现代人早已对重金属的城市喧嚣感到麻木,冰雕节本身就是清凉洁净的象征,与狂欢无关,应该以宁静的写意为主,让人们回归自然。
江慎看她展示给他的设计稿,那是清秀的图画,但是不乏力度,线条简练,有岩石和奔跑的狐,河流伸向墙壁,仿佛时间无尽。
手机铃声响起,她匆匆放下杯子接听,急急解释,电话那端传来冰冷的声音:“对不起钟小姐,你的创意不适合我们的活动,很遗憾我们不能合作了。”
他听到电话挂断的嘟嘟声,他在雪白的灯光下注目,看到她眼里浮动的光亮,她的长发在茶水的蒸汽中隐隐发蓝。她伸出食指轻轻堵在嘴唇上,示意他不要说话。茶香粘稠湿热,是七月的盛夏。她的刘海粘在额头上,她一口口努力喝完茶水因为奔跑,脸颊上盛开了两朵粉红的玫瑰。
雨停了,橱窗外的车流又开始穿行,灯光更加频频闪烁,钟采蓝沉默地整理一下旗袍,推门走出,像一条鱼一样没入夜色下的人流。
日子一天天地过,钟采蓝的婚期却一再延迟,秋日的夜晚凉意十足,她下班后有时会来到“无衣”,跟江慎喝一杯茶。对于江慎,这既是快乐也是痛苦。他明知不应该肖想她,却总是禁不住想起她,她喝茶时微颦的眉头,她忧郁的眼神,她清冷的声线。她低垂的长颈,像一枝风中颤抖的玫瑰。他在她面前如此卑微,卑微到不敢让她意识到情意的存在。
是的,他爱她,这种爱像一件旗袍,在他的心里成型,每天都会长出新的纹路。他开始迷恋旗袍,以前他只是把它当作挣钱的手段,并没有从中得到多少快乐。但现在他喜欢它。每到下午时分,他心里就开始不安。他渴望见到她,却又害怕见到她。他不想和她去喝茶,但实在无法抵抗这巨大的诱惑。时间越迫近十八点,他的心跳就越快。有好几次,他都魂不守舍地剪错了料子。门开的一刹那,那个穿着旗袍的身影袅娜地走近,他的心便又是自己的了。他瞬间平静下来,从容地与她寒暄。
“这是什么?”钟采蓝指着着一幅半展的绣作,“你改行做绣工了?”
“这就是盛京满绣。”江慎抚摸着丝线,爱怜无比,“满绣原来是只传给女儿的,但是现在会女红的姑娘越来越少了,我喜欢这个,而且以它谋生,我奶奶就教了我。只可惜她去世太早,我只学到皮毛。”
“这上面绣的是什么?”
“长白山。满绣人都要绣这个,长白山是我们旗人的图腾,它是一座神山,里面有珍禽异兽、山参灵药,还有我们的神灵和祖先。”
“你送我的旗袍上,也会绣这个吗?”
江慎摇摇头:“不会的,你的旗袍是嫁衣,不绣这个。”
他走过去,为她调整绣作的角度,以便她能更清楚地看到那些古拙丰美的线条。他说,你看,这些丝线都是用纯粹天然的颜料染成,红色的是茜草,黄色的是槐花,黑色的是五倍子。它们一百年年都不会褪色,除非掉落。她靠在门边,摸着长白山的雪顶,手指微微颤动。
江慎心里有苦涩,她也许不会知道他这一年来的努力,他苦练满绣技艺,每每白天制衣之后,夜晚一针针刺上华美的锦缎,只为了送她一件嫁衣。她却要穿着这嫁衣去做别人的新娘。
茶楼外转角处有一个花市,各种鲜花琳琅满目地堆成一个个小山,满街都是清香。江慎和钟采蓝并肩慢慢走着,惬意地看人们忙忙碌碌地将鲜花扎成一个个花篮,由十二三岁的伶俐少年送往指定的地点。
“先生,给您的女朋友买束花吧!”江慎低头看去,是一个苍白瘦弱的女孩,单手提一个大大的塑料桶,桶里密密匝匝地挤着玫瑰、百合、康乃馨……品相都不是很好。“买一束玫瑰。”江慎笑了笑。
接过他递来的玫瑰时,钟采蓝的眼中闪过一丝羞涩而又欣喜的神情,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它?”她有点没话找话,因为她知道,江慎买下这束花,多半是因为怜惜那小女孩的辛苦。
“第一,玫瑰是盛京的市花;第二,我想帮帮那女孩;第三,女人都喜欢玫瑰。”江慎一本正经地解释。二人走着,短暂地沉默,不知道对方心里浮过怎样的事情。若他们知道彼此此刻的心语,不知会喜会忧。
玫瑰的香气在夜色中飘荡,江慎的心里开出玫瑰。他想如果这条路永远走不完该多么好啊,他可以一直走下去,走到地老天荒,这个女子仍然旗袍摇曳,葳蕤生姿地在他身边。
江慎遇到陈家梁是在盛京百货,他去选购做旗袍的配件:珠花、盘扣、水钻……他在电梯的入口处遇到陈家梁,手挽一名女伴,那女孩穿着细高跟的鞋子,超短裙,露出形状美好的腿和足踝——她比钟采蓝年轻。她手里拎着几个袋子,有大的衣物袋子,也有小的珠宝袋子。陈家梁看着江慎,不自然地点头招呼。
江慎打电话给钟采蓝,他在犹疑要不要把自己看到的事情告诉她。他斟酌着措辞,欲说还休;然而电话中传来虚弱的喘息,钟采蓝轻轻地呻吟了一声,电话断了。江慎万分焦急,他几乎是一路飞驰到那个门口有泡桐的小区,破门而入,将晕倒在床边的她送到医院,他守了整个晚上,看到她睁开眼睛时,他悬在半空的心终于落了地。
“急性肠胃炎……”听到这几个字,钟采蓝显出痛苦的神情。最近一次患这种病,是在十年前,那时候有父母陪在身边,焦急而关切。只是现在孤身一人漂泊在异乡,走的这样远,再也回不去了……钟采蓝忍不住轻轻啜泣。
“要通知你男朋友吗?”江慎小心地试探。
“不。”钟采蓝的泪珠挂在腮边摇摇欲坠,她转头看着墙角,一台饮水机上面显示着红色的数字。
“你都知道了?”
“嗯。”
钟采蓝转身面向墙壁,声音中有轻轻的颤抖:“其实我真的是肠胃炎,不是为他生病。但是有谁信呢?或者说这又有什么区别?女人在社会中始终是弱者,我自认为没有男人我依然可以精彩地活,我甚至可以拥有更多的自由,至少我穿旗袍不用再听他啰嗦了。男人总认为有权利支配他的女人。而女人,为了反抗这种支配就得做好失去这男人的准备。要想现世安稳,只能依靠自己。”
江慎心中抽动着一线疼痛,他听见自己的声音荡起在病房上空:“让我照顾你。”
又到了夏天,江慎约了钟采蓝去看玫瑰花海。从阳台上向下看,钟采蓝不知道玫瑰竟有如此多的种类,每一朵都像星辰一样璀璨,人走到哪里,都会染得一衣花香。园子里规划出了各种美丽的几何区域,边缘是铺满了石子的小径。每一个花坛中都满种着同品种的玫瑰,走在石径上,万花丛中过,有奢侈的快感。初夏的阳光分外明亮,花海中阳光如金线织就人间挚爱,花香一阵阵袭人,钟采蓝提起裙摆,随风转了一个圈,她成了庄周化作的那只蝶。
“和我在一起吧,我为你做一生的旗袍。”江慎看着钟采蓝,眼中流露出真诚与期待,还有抑制不住的爱慕。很久很久以前,他就爱上了她,在她没有接受他的时候,在她一次次走进他的店的时候。她不是他所见过的最美的女人,但她是他见过的最需要人怜惜的女人——他曾见她在茶楼中,一个人看着瓷杯长久地怔忡;他曾见她在黄昏时一个人徘徊在古老的宫墙下;他曾见她为了不让雨水淋湿图纸,将它们抱在怀中,任雨水浇湿长发;他曾见她给客户打电话,谦卑到卑微的解释——外人见到的,是她衣香鬓影,身着精致旗袍的光鲜;而他何其有幸,看到她背后的苦与累,伤痕和泪水。
江慎从背包中取出一件旗袍。
这是他亲手做的,他花一年的零碎时间就做了这件事,秋香色的贡缎,斜纹提花的浓丽花朵,从不同角度看去,凸起的暗纹华光般若,精美绝伦。旗袍的领不再是传统的样式,而改成一个玫瑰花环,从颈部到两腋是乔其纱制,镶有色彩明艳的珍珠,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两种不同的美在胸前水乳交融。钟采蓝爱不释手。
“你从哪里又找来这样一块料子呢?”她好奇地问。
“去哪里找第二块呢?它还是它。你看……”江慎的手划过旗袍下摆,那是几枝玫瑰,它们摇曳生姿,与旗袍上怒放的百花宛若一体。钟采蓝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些玫瑰,它们轰然开放,秀色夺人,那些密密的虫眼,被绣成花蕊,盘金错彩,光华流动。
作者简介:张玉,女,1981年生,山西榆社人。中国作协会员、山西省文学院第四届签约作家。在省内外报刊发表诗歌、散文百余万字及部分小说,2012年出版个人文集《北寨以北》。曾获多种奖项,作品入选多种选本。